衡阳县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新模式
简政放权 优化服务 本报讯 (通讯员谭文武)“没想到在市里医院看病民政部门还可以救助,没想到手续办理直接在乡镇进行网上救助,没想到这么快救助款直接打到银行帐号……”5月18日,刚从农村信用社取到医疗救助款的衡阳县井头镇白云村低保对象刘祝英,回想起这次看病、办事没跑二趟路经历,直接为民政部门贴心服务“点赞”。
近两年来,衡阳县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次、能放则放”的原则,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采取“放、简、缩”措施,积极向乡镇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畅通服务“绿色通道”,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该县在乡镇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完善社会救助服务平台,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并明确民政部门负责受理或转办,使接办、咨询、初审、审核等各环节都在乡镇完成,为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为简化办事流程,县城乡救助局对窗口股室的办事程序多次进行梳理、讨论,减少了14项资格审核方面手续和8项办事程序;针对乡镇、社区、村级没有审批权限的问题,通过实行委托审批、代理审批等方式,免去繁琐程序;建立和完善乡镇、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五保户、低保户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网络即时结算,县救助局与各乡镇及县内定点医院建立医疗救助网络平台,救助对象出院便可开展即时救助。县外就医的五保户、低保户出院后,凭相关资料到乡镇民政办进行网络救助服务,救助款直接打到救助对象农村信用社帐号。同时,实行限时办理制,将所有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压缩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并在原有已压缩的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次将“城乡低保”由承诺时限60工作日缩短到30个工作日内办结,“医疗救助”由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内办结。临时救助由原来的一律在县救助局审批,改为救助资金数额较小、情况紧急的由县民政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对申报材料齐全、有效、事实清楚的申办件,努力做到当天办结,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困难群众受助及时。
通过落实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服务改革,群众普遍反映现在办事方便了,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今年以来,全县26个乡镇为5860余名群众代办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专项救助服务;发放五保、低保、医疗和临时救助资金4000余万元,群众满意率达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