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查处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

07.05.2016  02:09

4月22日,衡南县公安局依法对松江镇金盆村村民阳世跃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进行立案侦查,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衡南县实施的首例污染刑事环境犯罪案件。

2015年11月,衡南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衡南县松江镇金盆村原鑫海冶炼化工厂场内有人倾倒含重金属泥土”。衡南县环保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经查,该废弃渣土共500余吨,是衡南县松江镇金盆村村民阳世跃从原松江其他一些关停的厂区内挖取,转运到原鑫海冶炼化工厂坪内露天堆放经筛选处置后出售。 衡南县环保局立即对该废渣进行封存,并委托衡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废渣依法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废渣属于危险废物。

阳世跃已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达100余吨,3月24日衡南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衡南县公安局,衡南县公安局依法予以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