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千余名生活无着人员获救助
本网讯 近日,衡南县民政局针对夏季高温炎热天气,切实发挥救助管理机构在“托底线、救急难”中的作用,编织全方位、立体式救助防护网,及时对全县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保护服务,截止目前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1132人次。
一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充分完善健全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加强落实值班制度,确保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做好救助热线与局机关值班电话及卫生120、公安110的有效衔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求助信息。对广大群众提供的信息、线索,实行“谁接待、谁负责、谁落实”的首接负责制。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其责任。充分完善医疗救治制度,重点做好“三无”人员、危重疾病、传染性疾病、精神病等疾病的救治工作。建立每日救助情况“零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实行随时上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微博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救助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要求各乡镇(办事处)民政办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对遇到临时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性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防止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因贫困而流浪。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孤儿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帮助困难家庭和困境儿童解决实际困难。在社区居(村)委会中普遍建立随访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强化对社区特殊人群的帮扶和监督,提升家庭监护和教育能力。
三重点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安置工作。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大走访、大清查、大整改”活动契机,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一次摸底清查,主动查明情况,分门别类予以救助、安置或上报局救助站接送回原籍。同时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目标,对商业性、团伙性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的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进行调查打击,确保街面无流浪儿童。
四加强救助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各乡镇站点、重要公共场所救助引导标识牌的设立。提高救助工作队伍素质,加强政策法规、思想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配备技防设施,引导工作人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安全。同时加强档案管理,对救助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存档,对救助对象入站登记材料实行妥善保管。(谢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