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四措施加强排污许可管理

27.09.2016  11:31

日前,衡东县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加快全县生态建设。

一是制订规范文件。坚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全覆盖管理的原则,明确排污许可证申领范围、核发程序等,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二是开展全面清理。根据环评、验收项目清单和以往排污许可证发放清单,梳理出尚未申领、未及时延续、未及时年检的排污单位,网上公示和送达文件双管齐下,增强企业持证排污意识。

三是充实审核内容。除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费缴纳等常规内容外,根据环保发展的新常态,新增自行监测开展、应急预案制订、排污权费缴纳等审核内容,推动企业规范自我环境管理行为。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将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情况纳入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内容,责令企业限期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延续、年检。下一步将严格依据环保法的规定,对无证或未按证排污者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