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 责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教通〔2017〕44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长沙市“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
长沙市“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年”活动方案
根据《长沙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方案》(长安发[2017]4号)要求,为进一步夯实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基础,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市教育局决定,2017年开展“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年”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认真贯彻总书记、总理等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以教育培训为先导,以监管检查为手段,以督查督办为推力,督促学校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部门监督、依法规范、重在落实、强化实效”的要求,督促学校落实安全法规、完善安全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2017年底,学校事故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安全教育培训率100%、校内有关岗位持证上岗率100%,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和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六落实”
1、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中层干部及其他教职员工的安全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2、落实健全安全机构、规章制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度、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制度等。
3、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责任。将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算。注重教职工劳动保护的投入,定期组织体检。
4、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利用“长沙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深化宣传教育,全市中小学校每月开展主题安全教育活动。
5、落实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责任。对照《长沙市校园安全督查项目及基本要求》,每月开展1次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全面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科学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建立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建档备案,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6、落实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完善学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月要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各类预案的可操作性、队伍人员结构的合理性、装备物资配备使用的可靠性,提高学校自防自救能力。
(二)切实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组织专题培训。市、县两级教育行政机关要安排专项资金,每年分批次组织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
2、开展全员培训。学校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指南》为主题,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一期专门培训。
3、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积极宣传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注重抓典型、树先进。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问题突出、发生伤亡责任事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学校,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抓好安全监管执法
1、全面筹划部署 。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要求,编制好年度监管执法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同时报同级安委办备查。
2、着力突出监管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队检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开展好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为重点的监管检查,严厉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学校和行为。
3、广泛开展联合执法。各区、县(市)要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联合执法机制,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整改的,及时移交有权部门依法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 宣传发动(2017年3月)
1、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学校实际,组织制定“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各区、县(市)教育局于3月15日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
2、动员部署。各单位要严密组织,全面动员部署,通过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即:发一封公开信、签一份承诺书(附件2)、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一次事故警示和应急演练活动、一次对照检查活动,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区、县(市)教育局要将《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纳入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部门网站、文件汇编等方式,宣传贯彻现行有效的本行业领域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摸排情况。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填写《学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报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各单位于3月25日前将阶段性小结上报。
(二)强化落实(4月-6月)
1、自查自纠。各学校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六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项限期整改。6月底前基本实现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六落实”。
2、检查督导。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要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并进行通报。
(三)巩固提升(7月-10月)
1、检查指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引领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适时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学校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质量和标准。
2、跟踪督导。对已全面达到“六落实”的学校,重点抓巩固提升;对基本达到“六落实”的学校,重点抓拾遗补缺,督促限期整改问题和隐患,强化制度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促安全管理提档升级;对落实难度大、问题和隐患突出的学校,采取强力措施推动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查处。
(四)总结考评(11月-12月)
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把“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责任和工作到位。
(二)严格检查考核。 各单位要将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必查内容。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和调度通报,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总结。
(三)健全激励机制。 各单位要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与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等挂钩,促进学校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