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确定2015年四个工作硬指标
一、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COD2015年控制排放量3485吨;2020年消减5%;SO2年控制排放量3249吨,2020年消减5%;NH3-N年控制排放量598吨,2020年消减5 %;,NOx年控制排放量859吨2020年消减5%;
二、地表水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100 %;
三、地表水功能区断面达标率达100 %;
四、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