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航道管理局贯彻执行《航道法》 最高罚50万元
常德航道管理局所属执法快艇编队在沅水流域巡航
新华网长沙6月29日电(黄粒粟 刘玺东) “ 《航道法》的颁布推进太有意义了,对于我们今后的水运经营既是约束也是保护,我们一定积极配合执法者贯彻好《航道法》”。在沅水流域常年从事船舶运输的刘某告诉记者。据悉,常德航道管理局所辖15个航道管理处执法人员日前来到辖区重点港口码头,向涉航企业、采挖船舶及沿江群众宣讲《航道法》,为湘西北水运大发展奏响法治保障新乐章。
资料显示,该局担负沅水浦市至虾公窖、澧水青山至小渡口,澧湘航线小渡口至午口子、淞虎航道黄金堤至午口子共650公里养护和管理,途径湘西、怀化、常德、益阳四个地区共十四个区县市,承担了湘西北水运70%以上的运量,是湘西北航道等级最高、船舶吨位最大、船舶密度最高、流域经济最发达的河段,也是湘西北水路运输主通道、水运发展主战场。其中,沅水是湖南航道体系中“一纵二横”骨干航道,也是国家高等级航道“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中的“十八线”之一,其在湖南水运主通道中作用仅次于湘江高等级航道。 值得注意的是,常鲇航道整治后,常德市下游到鲇鱼口段已升级为三级1000吨级航道。此轮航道整治后,常德市上游到桃源也将建成三级1000吨级航道。届时,常德的水运环境将得到大幅改善,与长江沿线各省以及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联系将更加紧密。但是,以前由于航道基本法的缺失,湘西北的这条黄金水道也曾面临诸多执法尴尬的境地,新的形势下亟需《航道法》的普及助推该流域水运大发展。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及水运管理局的部署要求,该局把《航道法》的贯彻实施作为今年该局水上交通法制建设的重头戏。为做好《航道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该局已先后开展了组织集中学习、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等系列活动。该局局长唐云岩向记者介绍,《航道法》共7章48条,主要内容涉及航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其公布实施弥补了航道基本法缺失的不足,有利于我国航道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有利于加快推进水路运输业的发展。
“《航道法》的实施是我们航道管理部门及航道人的一大喜事,将打破以往航道行政执法难,明确了航道部门的执法主体身份;同时也更加完善了管理制度,规定了在航道管理、养护、保护中政府各部门的法律责任。对推动水运事业建设、依法行政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该局副局长雷红介绍说,下一阶段,该局还将进一步对航道执法管理人员进行《航道法》全覆盖培训,组织航道执法人员在重点河段、重点船舶、重点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并结合实际案例具体落实和执法。
同时,在日前召开的《航道法》普及座谈会上,该局航政科科长邓立仙向在场的企业代表宣讲说,“《航道法》规定严禁在河道内非法采砂,明确了法律责任,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舶等,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同时,‘航道法’规定了管理者的职责,设定出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制度等等,对于促进航道科学安全发展,综合合理开发利用好水资源,保障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维护依法使用航道的权益有着特殊意义”。
新闻链接
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航道法》,并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航道法》共分为7章,分别从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和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关制度。
2015年5月29日,湖南省水运管理局举办的湖南水运系统《航道法》培训班。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局长钱俊君开班典礼指出,《航道法》的实施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遇,是湖南由水运大省变成强省的大好时机。水运系统干部职工要学好《航道法》,利用好有限的航道资源,开创航道事业新局面。开班典礼由该局副局长刘国平主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