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劲夫副厅长组织党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中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10月8日,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李劲夫组织党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全文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李劲夫副厅长指出,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正式发布如同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下了场“及时雨”,认为《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定位更加清晰。《意见》规定,“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责包括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六个方面。这一功能单位,要求社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
二是要求更加具体。《意见》不仅针对社会组织数量大、种类多、差异明显和从业人员中高知识群体聚焦的特点,对实现党组织全覆盖明确了3条具体途径,对开展活动作出了5个方面的强调,还从4各方面对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
三是保障更加有力。《意见》从3个方面强调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并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活动场所建设等作出了明确指示。
李劲夫副厅长强调,下步我们需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对社会组织进行准确定位,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好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管理不善、发展不力、保障不实等方面的问题,以创新的精神、过硬的措施、灵活的方式,抓常抓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是“四个着力抓好”:
一是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思想建设。要在社会组织中深入宣讲和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社会组织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以鲜明的政治态度跟党走,成为党和政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助手。
二是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阵地建设。要从健全阵地保障机制入手,建立能容纳全体党员开会、学习、座谈交流等活动的党员活动室,配备必要的桌椅、电教设备、学习资料及其他辅助设施,确保党的活动开展有保障。
三是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作风建设。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办法,严禁社会组织擅自组织开展评比表彰以及对企业进行排名等活动,严禁规范社团收费行为,加强社会组织收费收入管理,杜绝社会组织各种乱收费等等。
四是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廉政建设。要加强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重点工作,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完善社会组织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铲除社会组织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遏制社会组织腐败行为蔓延的势头,努力推进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