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来湖南开展第三次全面推行河长制督导检查
11月22~24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金兴平一行7人对我省开展第三次全面推行河长制督导检查,厅副巡视员、省河长办副主任杨光鑫陪同检查。
督导组先后来到永州、郴州,实地查看了湘江干流永州冷水滩三多亭段、石溪江杨村甸段、郴江河王仙湖段、资兴东江湖等地河长制工作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市、县、乡相关工作汇报,并在永州与“民间河长”进行了交流互动。
金兴平对我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金兴平认为,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面出台,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实现范围全覆盖。河长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出台施行,“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河长公示牌设立等各项基础工作快速推进,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同时,金兴平对我省河长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认识。二是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高效推动河长制工作。三是要让“河长制”成为“河长治”,实现河湖长效治理。四是全面落实“一河一策”,全力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和管理。五是全力以赴,确保按期完成河长制工作任务。六是做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杨光鑫表示,下阶段我省将进一步抓好河长制工作的落实,对标对表,完成好年度任务,迎接水利部的考核验收。一是要抓好基础工作。在落实水利部“四个到位”的基础上,还要做到“八个到位”,即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工作经费到位、工作方案制位、公示牌到位、制度建设到位、河湖档案到位。二是抓好基层工作。县、乡两级是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层面,市州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三是抓紧开展河长巡河。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开展巡河,找准辖区内河湖水质问题,逐一进行整治解决,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与永州市“民间河长”交流互动
听取郴州市河长制工作汇报
查看郴江河王仙湖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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