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工资:农户土地流转拿“双薪”

02.08.2016  10:05

  


 杨志兴将6.8亩农田流转给长沙县永吉优质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后,自己又被聘请到合作社当雇员,除了拿租金外还能赚工资。图为7月29日,杨志兴在合作社的稻田内追肥。 章帝 摄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8月2日讯(记者 蒋志斌)眼下正值晚稻分蘖发蔸期,一大早,村民杨志兴就来到长沙县永吉优质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跟六七位工友一起为禾苗追施肥料。自从2013年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后,杨志兴就在合作社当起了长期雇员,既拿租金又赚工资。

  在长沙县,跟杨志兴一样拿“双薪”的农户还有不少。这得益于近年来长沙县积极引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创新道路。通过流转,成功实现了土地增效、农户增收,也有效助推了长沙县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土地交给合作社

  农户拿“双薪”

  杨志兴是长沙县黄花镇回龙村村民,以前的主业就是在家打理6.8亩农田,农闲时偶尔在星沙打点零工补贴家用。用他的话说,“种几亩田根本就赚不了几个钱,只能勉强糊口。”杨志兴算过一笔账,种一季水稻的费用超过600元,两季就是1200多元,按早稻800斤一亩,晚稻1200斤一亩算,每百斤135元,一亩田一年收益2700元。除去成本,一亩农田的纯收益不超过1500元。

  2013年,当杨志兴得知本村的合作社需要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经营,而且租金高达1000元每亩时,他将6.8亩农田全部流转给了合作社。同时,凭借几十年的作田经验和勤劳的作风,杨志兴又被合作社聘为长期雇员。“一年有近一半时间在合作社做事,每天的工资为200元。”杨志兴说,现在他已成为了“上班族”,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除了租金外,还可以从合作社拿到3万余元的工资。

  与杨志兴一样,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的农户不在少数。春华镇九田村东山组的彭均园也是其中之一,前年她将3.1亩农田流转给了九农蔬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金收入近3000元。除此之外,她还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每个月在蔬菜基地工作26天,每天工资70元,每月可拿1800多元的工资。“不仅增加了收入,而且还能照顾家里的老人,真是挣钱顾家两不误。”彭均园笑着说。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长沙县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已达38万亩,占全县农用地面积的22.1%,其中耕地流转面积26万亩,涉及所有自然村近9万农户。2015年,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租金收益亩平超过1100元,农民就地就业2万余人,直接发放农民工资近5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万元,较2008年增加1.7万元,连续五年实现快速增长。

   适度规模经营

  现代农业特色鲜明

  零散的土地、松散的农户,这是近年来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瓶颈”。为破解这一“瓶颈”,长沙县创新发展思路,积极引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流转,从而使全县现代农业实现生产规模化、产业多样化、主体多元化、运营市场化。土地流转,真正“转”出了富裕,“转”出了希望。

  黄龙是长沙县有名的种粮大户,也是长沙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先进典型。5年前,从湖南农大毕业后的他回乡当起了农民。“刚开始抱着积累经验的念头,种了30亩农田,一年下来后,不仅没有亏损还小赚了几万元。”黄龙告诉记者,尝到甜头的他开始向周边农户流转土地以扩大规模,如今他种植的面积从最初的30亩发展到如今的1100多亩,年收益超过70万元。

  像黄龙这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长沙县有1600多家,成为推进土地流转的重要力量。在他们的带动下,长沙县的农业产业结构也实现了重大调整,打破了水稻“一业独大”的局面,形成了粮食、蔬菜、茶叶、瓜果、花卉苗木、生态养殖、乡村休闲和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八大产业格局。

  “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增效、农民增收。”长沙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由农户分散经营的土地,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流转到合作社、大户、企业后,流转双方根据流转后所经营产业的经济效益来协商价格,既实现了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又增加了流转双方的收入。“同样的土地,不一样的耕作模式,带来的结果却大不一样。”

   加强风险防范

  助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土地流转直接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盘活了农民手中的“沉睡资产”,变“不动产”为“流动资产”,变“流动资产”为“创业资金”,不仅带富了农民,也促进了农村的富裕和农业的兴旺。

  然而,从全县乃至全国范围看,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部分企业受土地流转规模过大、租金和人工工资上升等因素影响,这些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乐观,有的甚至因资金压力而难以为继,给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隐患。

  土地流转一方面可促进农民增收、土地增效,另一方面也会因规模过度扩张阻碍企业发展。因此,如何有效引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流转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我们需要探索制定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长沙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大规模经营政策的扶持力度、加快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加强土地经营规模监控和风险防范四个方面进行发力。

  同时,健全和完善规模流转企业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批和风险保障金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经营能力、土地用途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防止农地资源浪费和损害农民土地权益。“只有将土地规模经营控制的一个适宜标准,才能促进现代农业的健康发展。”该负责人说。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