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法院首受理千万标的案件

29.05.2015  15:18
  湖南法院网讯  日前,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起诉标的额达1134万元,这是该院建院以来受理的标的额最大的案件。

  “基层法院以后受理这样上千万标的额的案件将见怪不怪了。”石峰法院立案庭张庭长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自今年5月1日开始,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的标的额提高为3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的标的额提高到2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 

  据悉,除受理案件标的额的大幅提高外,自今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也呈井喷式增长, 2015年5月4日至5月14日十天内,石峰法院立案131件,较去年同期上升了219%。

  张庭长介绍说:“案多人少问题,成为了眼前及今后基层法院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来源: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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