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督查组来衡阳督查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04.12.2015 17:17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2月1日至2日,由省政府督查室、省环保厅组成的督查组来衡阳督查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组由环保厅谢立副厅长带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察看现场等形式开展了督查工作。衡阳市常务副市长段志刚、市政府副市级领导胡水龙、李辉陪同。
督查组实地查看了常宁市松柏和衡南县松江等地区污染防控整治情况。督查汇报会议上,省环保厅谢立副厅长听取汇报后,就衡阳在环境监管执法、黄标车淘汰工作和省人大对衡阳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所开展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衡阳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设性要求:一是要继续深化认识各级政府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二是要突出强调抓重点污染防治工作,尤其在环境污染防治基础工作、重金属污染防治、城区能源结构改造、道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等方面,要加大整治力度;三是要进一步细化政府及职能部门以及企业的环保责任。衡阳市政府领导李辉在会上表示:要认真落实督查组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环保认识,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不断提高执法力度;提高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环保执法合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环境执法。就督查组提出的问题,衡阳将加强整改力度。
陪同检查的还有衡阳市环保局局长刘晓利,副局长蒋宏伟、唐小平,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涛,衡南县副县级干部周为民等。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04.12.2015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