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护绿水青山
生态强省,财政在行动。据统计,2013-2016年的4年间,全省财政生态环保投入948亿元,年均增幅逾13%,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
政策效应逐步显现,百姓拥有更多碧水蓝天:今年1至4月,全省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6.8%,同比上升2%;全省419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91.2%。
精准发力,助推环境治理攻坚战
6月12日,记者来到湘潭竹埠港易家坪片区,站在一个巨大的白色钢结构密封大棚前,湘潭市环保局土壤环境管理科科长许国兵告诉记者,受污染的土壤在这里进行常温脱附处理,去除里面的有机污染物。
竹埠港地区28家污染化工企业关停搬迁后,仅在易家坪片区就留下50万立方米受污染土壤。从去年8月起至今,片区内已完成一半的土壤修复。“环境治理资金需求大,竹埠港地区仅在废渣处理、土壤修复这块的财政专项治理资金目前已达4亿多元。”省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龙军介绍。
2013年开始,我省启动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6年,省财政共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33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48亿元,省级资金84亿元,重点支持沿湘江8市的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污水和垃圾处理、养殖污染防治等。2017-2018年,省财政将继续安排省级奖补资金17.1亿元,大力推进实施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
沉疴渐去,清水南来。监测显示,2016年,湘江流域干支流180个断面水质总体为优,其中干流水质均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湘潭竹埠港、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娄底锡矿山、郴州三十六湾等重点区域,逐渐褪去污染底色,焕发新的生机。
“湘江治理成效初显,省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助力洞庭湖水环境治理。”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柳叶介绍。
2016年3月,省政府启动洞庭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计划用2年时间,重点开展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和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及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去年,省财政已投入10.5亿元;今年初,省财政已预算安排9.9亿元,还将从2017年新增债券中追加安排1.6亿元。
创新方式,推广环境治理新模式
6月初,石门县刘家湾大型垃圾水平式压缩转运站内,设备已安装到位,正在进行调试。“预计下个月投入使用,从这里的监控室可以看到全县所有垃圾作业车的运行轨迹和遍布各乡镇的47座垃圾中转站的清理情况。”石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负责人贺阳告诉记者。
县域和边远乡村的垃圾收运一直是个难题。在省财政厅的支持和指导下,石门县与中联重科在2015年底签订了我省首个县域全环境治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企业负责建设、运营、维护,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监督,探索出一条政府与企业合作的环保新路子。
为鼓励政府与企业开展PPP合作,省财政专门安排1亿元奖补资金,按照考核情况对开展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的市县进行补助。“一期项目建设投入5300多万元,因为我们建设快、成效好,省财政的1600万元奖补资金已经到账。”贺阳介绍。
目前,我省包括石门县在内的11个县市,采用PPP模式开展县域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并已正式(试)运营,还有20个县市在有序推进,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双赢”。
我省环保领域PPP模式渐入佳境。2014年至2016年,我省共发布四批省级PPP示范项目316个,总投资4848亿元,其中生态环保项目65个,占比1/5。截至5月,5个生态环保项目已落地,总投资83.36亿元。
完善制度,让生态好的地区更有“钱途”
生态优劣,有奖有罚,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
2014年,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联合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制定出台了《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从水质目标、水质动态、最小流量限制3个方面,对湘江流域所在的市县实行考核奖罚。
2015年底,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如期兑现。2015-2016年,省财政厅共下达湘江流域水质水量生态补偿奖罚资金1.27亿余元,其中处罚扣缴资金6050万元、奖励资金6685.75万元,有效倒逼市县做好湘江水环境保护。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柳叶介绍,省财政厅正会同相关部门对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并逐步推进资水、沅水、澧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探索建立大气生态补偿机制。
引领绿色发展,财政创新路径。2016年12月,省财政厅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出台“绿色公交”推广奖补政策,对14个市州、试点县市2018年(含)以前新能源公交车占当年公交车保有量的比重达到85%(含)以上的,给予奖补,引导市县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保护生态环境,财政加大投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省财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给予适当补偿。据介绍,2016年,全省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达40.8亿元,为2009年4.49亿元的9.1倍,年均增长37.1%。
实践证明,这些钱花得有效果。从国家公布我省纳入考核的41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结果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略有上升,其中,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县有18个,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的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