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 谢勇出席并讲话
7月1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并讲话。
会议现场。
7月1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并讲话。
今年4月17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率省人大内司委、省司法厅负责同志以及省编办、省财政厅等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赴岳阳市和常德市,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司法所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近年来,我省司法所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平介绍了司法所建设调研情况。调研显示,全省共有乡镇(街道)1929个,截至今年3月底,实际已建司法所1962个(包括开发区、农林牧场等设立的司法所),乡镇街道建所率达到100%,全部完成了收编直管,实现了“县乡共管、县管为主”的管理体制。全省各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履职能力不断加强,在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和帮教刑满释放人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调研发现,目前司法所建设还存在人员力量短缺、编制空缺严重、级别待遇偏低、经费保障不足、设施装备落后、资产处置困难等问题。
针对调研发现的司法所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省编办、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结合部门职能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谢勇副主任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与会各单位在司法所建设中作出的贡献,同时对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他强调,要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建立起科学的人才队伍激励机制;要降低人员“空编”数量,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要压实责任、理顺关系、明确标准,加强督促引导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司法所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