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派驻现场督导组来长监督指导市级党委换届工作和换届选举风气
省委派驻现场督导组来我市监督指导市级党委换届工作和换届选举风气
9月24日至9月28日,在我市召开党代会期间,省委派驻现场督导组来我市,采取受理举报、个别访谈、明察暗访等方法,对我市党委换届工作和换届选举风气进行监督指导。
督导组在我市工作期间,欢迎干部群众向督导组或直接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反映涉及违反换届有关政策规定和中央“九严禁”等换届纪律的问题。
现场督导组工作和受理举报电话:13100312380
省委组织部受理举报电话:12380—0
省委组织部受理举报网址:WWW.hn12380.gov.cn
长沙市市县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4日
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