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长沙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016年长沙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安委会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长沙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落实责任为先、预防事故为主、执法监管为要、城市安全为重、四大三基为本”的基本思路,立足于“树湖南标杆、创长沙特色”的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依法治安、科技兴安、创新强安”的工作举措,努力实现“四降三提”,即:降低事故起数、降低事故死亡人数、降低事故受伤人数、降低事故经济损失数,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安全监管格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工矿商贸领域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各行业领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一、落实责任为先,完善“五大机制”
(一)完善“党政同责”的责任机制。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加速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体制改革,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支持保障力度。要全面推进落实“五级五覆盖”的要求,完善“党政同责”的工作机制、“一岗双责”的考核机制、“三个必须”的监管机制、安委会主任的履职机制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报制度。要在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中开展安全生产述职述安评议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相关规定履职要求。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报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认真督查安委会及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完善依法监管的履职机制。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落实好《长沙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暂行规定》,各区、县(市)要完善修订好部门职责规定,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要落实部门监管执法直接责任,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做好分级监管执法的衔接工作,全面正确履行法律授权、上级委托或下放的监管执法职责。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均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并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开展监管执法,建立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痕迹化监管,做到监督执法有迹可循、工作情况有据可查,并将年度监管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作为事前问责、事故追责的依据。
(三)完善领导带队的检查督查机制。要规范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内容标准,规范检查流程,明确时间频次,建立交办督办台账,形成工作闭环。要严格执行“四不两直”的检查方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原则上坚持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坚持实行“痕迹化管理”,凡安全生产检查都要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
(四)完善“一票否决”的考核评估机制。要实现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三个全覆盖”:各级党委、政府之间的全覆盖;各级政府部门、单位、机构之间的全覆盖;各类企业车间、班组、员工之间的全覆盖。要实现安全生产“五纳入”: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集中培训;纳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依据;纳入公务员评先评奖和劳动模范等个人和集体综合性评比的重要依据;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要实现安全生产考核“三个细化延伸”:安全生产考核排名细化延伸到社区,细化延伸到每项重点工作,细化延伸到负有“一岗双责”责任的每个岗位。
(五)完善“失职追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的要求,落实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领导干部先期免职的规定。要制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事前追责规定。要加大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典型通报、媒体曝光、公布“黑名单”、挂牌限期整改的力度。要坚持“四个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预防事故为主,强化“五个常态”
(一)强化打非治违常态。要树立“零事故”的目标,确保不因非法生产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明确“零容忍”的态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要建立“零缝隙”的监管,相关部门和区、县(市)之间要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执法联动、诚信联审的“两共两联”打非治违新机制。要实现“零间距”的行动,把打非治违贯穿于每一个时段、每一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之中,坚持长效,突出常态。把打非治违的“春雷行动”、“飓风行动”、“霹雳行动”、“清剿行动”作为真打真治、实打实治的关键战役打出声威。
(二)强化专项治理常态。要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哪个地区、哪个行业领域问题突出,就在哪个地区、哪个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要坚持事故警示的原则,当一个行业领域和地区反复发生事故和不断涉险的情况下,就要开展专项治理。要坚持攻坚克难的原则,不断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条件较差的传统高危行业和新兴高危领域中坚持开展专项治理,全面系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坚持尊重规律的原则,根据行业性特点、季节性规律、地区结构性缺陷等事故发生的规律开展预防性、预判性专项治理。
(三)强化隐患整改常态。要不断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警醒意识,督促企业把隐患排查整治摆在更重要的位置,加强排查力度,加强科技支撑,加强整改投入。要不断强化“查不出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的忧患意识,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信息员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抓好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三自”系统的应用。要不断强化“消除隐患就是消除事故”的责任意识,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领导包案整改、限时动态“清零”等制度,建立全方位、全行业、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四)强化示范创建常态。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复查工作,持续开展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年度内争取创建6—8个省级示范乡镇(街道)和1个省级示范区、县(市)。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所有创建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强化示范效应。
(五)强化安全发展常态。要制定好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布局,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确保城市安全运行。要落实好高危行业“减控提”任务(削减存量、控制总量、提升质量),全面启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合退出工作,力争今年完成退出120家以上,两年内实现宁乡整合退出50%、浏阳整合退出25%以上;继续实施矿山关闭整合攻坚克难工作。要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建立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公示、信用承诺和信用等级评定、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等制度,对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
三、执法监管为要,开展“五项行动”
(一)开展“三三三”安全生产执法评比行动。要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开展“三三三”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即:立案三比(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无案三查(查原因、查过程、查责任);办案三严(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规范),以达到安全生产执法为“安法”立威、为监管立信、为企业立责的实际效果。要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纳入对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政府法制部门、上级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指导监督。按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数、影响力、震慑力均大于去年为基本原则,用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执法来改变安全生产“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困局,以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以严管重罚的惩戒效应带动遏制企业及员工违规违章行为的“破窗效应”,形成依法治安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双月”安全生产执法讲评行动。要在全市安监系统试行每逢双月开展执法讲评活动,逐年推行到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当中,努力提高执法质量,提升执法水平,把执法“三严”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的群众满意度、执法公信力,使执法工作精准发力,戳准痛点,为化解安全生产执法风险提供保障。要建立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听证制度,推行“双随机”、“四不两直”监管执法方式。
(三)开展全程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管理行动。要在全市安监系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执法软件。市安监局从1月份开始,各区、县(市)安监局从二季度开始,执法检查和各类处罚全部使用执法软件,使执法过程的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融于一体,解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工作标准把握不准、执法过程自由裁量不一等安全生产执法中长期存在的问题。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从1月1日起在网上公示。
(四)开展“一二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责行动。要严格落实“失职追责”的要求,充分发挥事故调查追责的威慑作用。开展“一二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责行动,即对“一个行业”、“两种情形”、“三类事故”进行更加严厉的追责。“一个行业”:凡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发生的生产经营性事故,根据事故等级,按规定由相应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实行“每案必查”,坚决遏制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性事故持续居高的现象。两种情形:凡发生影响较大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期限内未完成事故调查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均实行挂牌督办、限期结案。三类事故:各类特护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所有瞒报迟报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非法生产经营造成的一般事故均由市政府提级调查。
(五)开展安全检查“五问五必查”执法检查行动。要突出传导企业主体责任的压力,督促推动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建立企业执法检查标准和程序,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要督促企业制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推行企业安全状况自评估和政府备案抽检,推动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安全诚信、安全费用提取等制度。要在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全面推行“五问五必查”的安全检查行动:即企业“五落实五到位”的情况必问必查、企业使用“三自”系统的情况必问必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创建升级情况必问必查、企业未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调查追责情况必问必查、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必问必查。
四、城市安全为重,推出“五大措施”
(一)建立公共区域隐患排查机制。要突出城市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强化超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城区及周边森林防火等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抗灾设防标准,统筹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定期全面排查治理老旧建筑、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寄递物流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要建立完善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充分借助城市应急信息平台等先进的科学技术,可以实现准确预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准备;完善公共安全应急信息传递机制,时刻保持信息通道畅通;完善社会其他机构沟通与动员制度,以城市主要媒介为依托,最快速度发布权威有效的公共安全信息。要合理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科学确定储备物资的品种和规模。
(二)加强社区(村)安全信息员建设。社区(村)安全信息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神经末梢”,是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依据社区(村)实有人口数按比例配备安全信息员,由社区(村)和其他基层组织推荐,街道(乡镇)考察、审定,报区、县(市)安监局备案。要在街道(乡镇)安监站的指导下,安全信息员参与和组织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报告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协助社区(村)等基层组织,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每年开展安全信息员集中培训和表彰奖励活动。
(三)完善居民小区安全基础设施。要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小区建设规划中增加防灾减灾的内容,对通信、电力、煤气、水利、热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抗灾设防标准,积极开展灾害风险评估。要完善小区符合相关要求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配齐消防给水系统,及时维护保养能正常使用。要设置固定的宣传橱窗,张贴安全公约和安全温馨提示,公布安全隐患举报电话,普及安全常识。
(四)推动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安全搬迁。要在危险化学品行业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制定定期更新设备等制度标准,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能。要实施好城区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将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等高危企业按规划先行安全搬迁。要执行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园区、经营进市场”的政策措施,力争年底全部实现主城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清零”目标。
(五)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步伐。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要深化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确保基本完成三年整治攻坚任务。要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综合考虑所有管线的安全距离要求,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开展综合风险隐患排查。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统筹管理、协作施工、共同监管,避免建设维修的反复开挖和第三方施工带来的风险,控制突发事件。
五、四大三基为本,推进“七大工程”
(一)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三自”系统工程。要继续对“三自”系统升级提质,优化功能,完善标准,改进方法。要不断细化要求,改按年按月查报为随查随报,改安全员查报为全员查报,改统一内容查报为统一内容加自定义查报,改日常查录报与系统查录报两分离为一体化。要继续在其他行业领域推广使用“三自”系统。
(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程。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提升本质安全的治本之策,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必修之课。要力争全年新创三级标准化企业400家以上,高危行业领域达标率100%,大中型企业达标率90%以上。要实行达标企业滚动管理,认真搞好已创建达标企业的到期复查验收工作。要实行创建达标公示制度,将复查降级企业作为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入列条件之一。要探索推行各类财政扶持资金联审制度,凡没有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的企业一律不拨付财政扶持资金。
(三)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工程。要继续推广“职业健康监护信息卡普及推广工程”,年内实现所有区、县(市)全覆盖,发卡人数达五万人以上。要全面启动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监护“降噪”、“除尘”、“灭毒”三大专项治理行动,控制噪声聋、尘肺等职业病的高发多发态势。要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要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力争每个区、县(市)新创建示范企业达10家以上。
(四)“电子安监”系统联网工程。全市80%的高危行业生产储存企业年内要建成电子监测监控系统。各区、县(市)要全面建成政府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信息平台,深化信息化与安全生产业务融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要充分运用现有的信息平台和云数据构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监测监控、企业数据信息“五位一体”的信息管理平台,争取在运用大数据强化科技兴安上取得突破。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程。要继续实施“千人送训进万企”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力争全年企业员工接受免费培训达20万人次以上。要大力推进“三个三培训工程”,即完善专业、社区、企业三支宣教队伍;筑牢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安全示范体验三个阵地;实施安全文化精品、安全知识普及、安全素质提升三大项目。要倡导公共安全宣教培训外包服务。要实现三个100%,即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企业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率100%,安全监管人员年度培训率100%。
(六)全面开展标准化安监站创建工程。年内所有安全生产重点乡镇(街道)要全部建成标准化安监站。要建立标准化安监站抽查、复查制度和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按一定比例抽查、复查标准化安监站工作情况,对考核得分不达标的一律摘牌,约谈其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并在市级媒体上进行曝光。要将安监站的标准化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示范乡镇(街道)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
(七)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工程。要明确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副职、其他副职以及各办站所(中心)、派驻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及工作职责。要制定乡镇(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分解工作责任,明确实施部门,做到安全检查范围全覆盖,消除安全管理盲区。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单位内设机构及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强化乡镇(街道)安委办的综合监管作用。要加强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理顺园区安全监管体制,特别要明晰园区住建、消防、安监等重点领域的管理体制,明确职能职责和专门工作人员,加大园区安全投入,配齐相关设备,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