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男子上班突发疾病后回家身亡 “工伤”引争议

17.03.2016  12:04

  原标题:湘潭男子上班突发疾病后回家身亡 回家因绕远路就不算工伤?

  相关部门:家人与公司均无法就他这种“舍近求远”的做法提供合理说明

  法院:发病到死亡不到5小时,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的延续

  儿子上班时突发疾病,提前下班回家休息后病情加重,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是否算工伤?3月16日,这起案子经法院审理有了一审结果,撤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

  张明(化名)生前系湖南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

  2014年12月15日晚7点半,张明经公司安排开始加班,后因腹痛,于当晚8点45分提前下班回家休息。

  当晚10点10分后,张明因病情加重昏迷并失去意识。11点10分左右,被送至医院急救;1个小时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3月6日,张明所在公司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相关部门审查后认为:张明在一贯加班的时间段内离开单位,虽有工友诉其存在身体不舒服的情形,但他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是直接回家休息或到医疗机构急诊,而是绕路再回到家中,且其家人与公司均无法就这种“舍近求远”的做法提供合理说明。

  此外,根据医院病历记载,张明于当晚10点10分左右诉腹痛,随后出现头昏、意识丧失,距他离开单位已经1小时有余。

  据此,相关部门于2015年5月5日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下班回家后病情加重,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前后不到5个小时,应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的延续,该情形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湘潭在线 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