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美丽南岳,有“检察蓝”的一份守护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增强南岳游客和村居民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5月下旬以来,南岳区检察院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干警以“关爱自然,刻不容缓”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和守护行动。
深入景区设点宣传
6月5日,在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智,副检察长廖志祥的带领下,该院干警在巡回检察工作站及其附近游路旁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咨询台,开展法律宣传、接受咨询,向游客和村居民发放宣传折页,呼吁大家关爱与尊重自然,做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者、倡导者。同时,向游客和村居民重点介绍检察机关如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并通过典型案例警示群众,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且需要承担民事赔偿法律责任和后果。
举办法治宣传讲座
5月28日,该院员额检察官深入到南岳区林场开展了以野生动植物保护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讲座,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呼吁广大林场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力度。
制作大型宣传广告牌
为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进一步促进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近日该院在办公大楼设立了 “发挥检察职能,保护名山资源”的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该广告牌引起了路过游客和附近居民的广泛关注,营造了关爱自然、保护公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参与公益巡山活动
5月20日以来,该院组织干警积极参与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岳分局及南岳区衡山自然保护公益中心举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月及公益巡山活动。活动中,干警不畏炎热,手持火钳,认真清理南岳衡山古道周边的塑料袋、矿泉水瓶等白色垃圾和难以自然降解的废弃物,以实际行动倡导生态环境保护。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南岳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全力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守护好南岳的“青山绿水蓝天”。
责编: 周薇 审核: 孙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