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34个
9月7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76个问题,拆分为176个具体问题后下达到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目前,176个问题均已启动整改,其中已完成整改34个,正在按时间节点推进的142个。
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反馈后,我省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迅速行动,积极整改。常德市将土壤污染防治等多项生态环保指标纳入区县市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较往年增加20分,权重大幅提高;益阳市各区县(市)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一般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和措施。
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查处。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存在长期超标排放等问题,湘乡市环保局近日对其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该公司已停产整治,必须通过省环保厅验收或备案登记方能恢复生产。湖南新新线缆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存在废气扰民等问题,目前该企业已缴纳罚款9万元,并按要求对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处理。新宁县对对江冶炼厂1999吨含砷废渣处理完毕,并将冶炼厂负责人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截至8月底,张家界市涉大鲵自然保护区的29个违规采砂场全部取缔关闭,正在进行生态恢复。沅江市对洞庭湖沿岸及相关水源地开展砂石场地整治,共取缔砂石场21个,清除洲滩占用面积22.3万平方米。
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问题得到处理。衡阳市4个排污口、2个交通穿越桥梁未设置桥面雨水收集系统已整改完毕;常德市鼎城区拆除了腰堤砂厂的2条传输带、2条高架传输设施,消除沅南水厂的安全隐患;怀化市8处环境安全隐患已全部取缔到位,从9月1日起对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督查。
一批“土政策”被清理。岳阳市华容县、岳阳县,常德市桃源县,株洲市荷塘区以及永州市等多地,对与环保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土政策”进行了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