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怎么办?业主看过来

23.10.2014  11:48

漫画/任筱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0月23日讯(记者 刘嘉)开发商出售房屋时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和物业公司产生矛盾;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不高,业主以不缴纳物业费的方式进行对抗;部分业主以买房后未居住或出租给他人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近年来,物业纠纷频发,记者从长沙县住房保障局了解到,今年已调解物业纠纷77起,平均每月调解8起之多。为了方便业主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特编制了《长沙县物业管理服务指南》,第一批印制5万份,将于明天开始陆续免费发放到小区。同时,为了给业主依法维权提供便捷渠道,现公开物业矛盾纠纷投诉电话84079509。

   物业服务不规范、拖延成矛盾主因

  “物业纠纷其实主要是物业服务不规范或拖延造成的。”长沙县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业主往往因小区公用设施修缮、物品被盗、小区停车、开发商遗留下房屋质量等问题,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管理不满,拒缴物业费进而导致矛盾激化。部分物业公司本身服务不到位,对自身缺乏准确的定位;而业主缺乏证据意识,容易陷入维权误区;部分业主法律意识不强,置合同于不顾等,都是矛盾产生的原因。

  据统计,全县共有168家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县内注册企业95家,县外注册企业73家,具有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的企业各21家,三级资质126家。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项目共250个,其中住宅项目169个,非住宅项目81个。目前,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有1万余人,管理面积近3900万㎡,约19.7万户房屋(包括空置户)。物业管理矛盾频出,已经是一个受到社会关注的普遍现象。今年,县住保局已调解物业纠纷77起。

   94个具体问题为业主答疑解惑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县住保局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活动,特别是在推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方面,通过组织物业服务业召开座谈会,下基层深入小区走访等,切实关注行业的发展困难和瓶颈,采取各种措施筹划破解行业发展难题。按照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要求,为更好地履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县住保局编制了《长沙县物业管理服务指南》赠阅给小区业主,第一批印制的5万份将于明天上午开始发放给160余个住宅小区,平均每个小区将收到300余份。

  “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以拒交物业费吗?”“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有谁承担?”“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由谁负责?”《长沙县物业管理服务指南》分为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房屋维修;房屋装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环境秩序;人身、财产安全;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共九个部分,94个具体问题,全面介绍了物业服务的相关知识,一问一答的模式形象地罗列了业主在物业服务中有可能遇到的诸多问题,详细的解答让业主足不出户即可找到相应的处理办法。 如遇极为复杂的问题,还可以拨打县物业管理办公室的投诉电话:8407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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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一起买房,房产证可否写双方姓名

  问:男女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可以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吗?

  答:当事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权利人、产权份额进行明确,登记机构可以受理登记。

  问:我未享受过房改分房,现在需要出具一个证明,请问需要如何办理?

  答:长沙县住房保障局的保障科负责开具未享受房改及货币补贴证明。我单位位于星沙天华路157号。如您要办理该业务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先到五楼档案室查询并开具《长沙县家庭住房证明》,再到四楼住房保障科查询有无享受房改及货币补贴记录,如您符合条件,我单位将为您出具未享受房改及货币补贴的证明。

  问:我父亲将他的房产赠与我,请问我需要办理怎样的手续?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吗?

  答:双方当事人带齐所需资料(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协议)到长沙县二手房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赠与的手续。不需要办理公证。如是集资建房,需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