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为何要“特殊”?

29.11.2014  14:14

  《炎黄春秋》经常自诩为一群特殊人物办的一本特殊杂志。所谓特殊人物,当然指的是杜导正这些曾经在体制内担任过高官的老人,也就是吴思辞职信中提到的“老人小组”;所谓特殊杂志,就是这本杂志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发其他杂志不敢发、不能发的文章。而且,其他杂志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炎黄春秋》可以“例外”,可以不遵守。

  杜导正自己讲,2012年文化体制改革中,《炎黄春秋》曾被要求转企,但杜等人把这件事给拖黄了,搞过一次特殊。最近,新闻出版总署要求《炎黄春秋》变更主管主办单位,却遭到杜导正等人的“阻击”。他们用的办法,无非还是“一顶二炒三拖”:第一步是“顶”,大喊不行,坚决反对;第二步是“炒”,通过西方和港澳媒体炒作,对境内施压;第三步是“拖”,以各种理由拖着不办,想故伎重演,再把这件事拖黄。

  《炎黄春秋》为什么能够这样?杜导正给的理由有两个:第一,《炎黄春秋》肩负推动中国民主宪政的崇高使命,用具体的法律规定来要求《炎黄春秋》,就是保守势力对《炎黄春秋》的打压,可以不理会。这个观点不就是中国版的“美国例外论”吗?美国打着推行民主自由的旗号在全世界无法无天,《炎黄春秋》难道也可以打着推动民主宪政的旗号在中国有治外法权?第二,《炎黄春秋》的体制特殊,是“四不象”,不象企业、不象事业单位、不象国有、不象民营。言外之意是什么?你说它是企业,要求它正式履行转企规定,他说你别有用心;你按照国有事业单位的规定来管他,他说他是企业,而且不是国有。总之,中国现行法律规定管不了他。《炎黄春秋》总说要推动改革、要打破利益集团,但从杜导正等人的表现看,寄生在《炎黄春秋》这本杂志身上,事实上已经形成一个以杜导正家族为首的小利益集团。这个利益集团为了个人和小团体私利,想方设法钻空子,对抗国家的管理。这就是他们搞“特殊”的真正原因。

  中共最近召开了四中全会,讲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理解,政府要守法,单位要守法,企业要守法,每个人要守法,《炎黄春秋》也不例外。对此,希望杜导正们能够明白,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够严格执法,比如变更主管主办单位,该变更的就坚决依法变更,不能为《炎黄春秋》开了恶劣先例。

[编辑: 刘加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