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高速不带三脚架灭火器罚款200元扣6分?假的!
星辰在线4月24日讯 据长沙警事官微消息,最近,一则 “五一假期将至,走高速的注意了,全国高速口从4月20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罚款200元,扣6分,扩散啊!举手之劳!”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又开始疯传。为避免被罚,不少车主都开始置办起灭火器......很多朋友留言问蜀黍,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
蜀黍可以很认真的告诉大家:绝无此事!
首先,三脚架到底是什么鬼?!摄影器材和行车安全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好不好?
“蜀黍,你又调皮了!”
好吧,接下来认真给大家科普:
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的那些事
1.高速口查灭火器及三角牌?不实!
近期,全国高速交警并未组织此类专项行动,网络传言不实。
近期公安部交管局将组织开展中南六省(区)高速公路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为“五一”假期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2.不按规定配备三角警告牌,可罚2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符合GB19151规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同样按照该规定的国家标准,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灭火器在车身应安装牢靠并便于使用。违者将处以警告或20-200元罚款。
同时,各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或办法,有可能细化了汽车配置灭火器的具体规定,需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具体操作。
3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记3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车辆难以移动,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司机没有按规定设置三角警告牌,一旦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要处以罚款,记3分。
4私家车并无强制规定需要配备灭火器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2.9.2规定: “客车应装备灭火器,灭火器在车上应安装牢靠并便于取用。”;12.9.3规定“所有专用校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其他客车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及 12.11.1规定“专门用于运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车上应备有消防器材并具。”对私家车并无强制规定。
此类谣言在河北、天津、山东、沈阳、贵州、河南、重庆、海南等多省市均有出现。在此提醒各位网友,勿轻信、转发未经核实信息,如遇交管类相关热点问题可向交警部门官方微博微信进行求证,亦可关注您所在城市交警部门的官方微信、微博,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权威交管资讯。
尽管是谣言,还是要提醒大家,灭火器和三角警示牌都是驾车出行必备的应急装备。亲,记得回到家检查一下,看看三角警示牌被您藏在车的什么地方了,灭火器还在不在使用有效期哦。如果您觉得这都属于“小事”,那么就继续往下看。
因此,蜀黍还是建议大家明天清晨早出门花2分钟做一个小小的检查吧,防患于未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