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21岁小伙刚获释 窜入多户人家行窃再次入狱

15.12.2015  16:30

  前脚才获释,后脚立马就重操旧业。湘潭一21岁男子出狱当天,便因盗窃罪再次“锒铛入狱”。12月15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通报了该起盗窃案,判处颜超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9月25日上午,刚从监狱出来的颜超窜至昭山乡、易家湾镇等地。他使用身体猛撞开门的方式,成功进入多家屋内,盗得数条不同品牌香烟、1台苹果平板电脑以及现金200余元。之后,颜超将该赃款用于上网、吃饭等花销。 经湘潭市岳塘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所盗香烟总价值为485.3元。 另查明,颜超因犯盗窃罪,在2013年5月被湘乡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颜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潇湘晨报湘潭12月15日讯记者刘双 实习生盛莹 通讯员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