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反家暴推出“组合拳”
“家暴受害人刘某已在当地报警,派出所方面处理情况怎么样?”“家暴受害人刘某已怀孕6个月,申请离婚,需要堕胎,卫生和计生部门该怎么处理?”这是2015年6月17日湘乡市高危家庭暴力案件第一次联席会议的场景。2015年5月18日,湘潭市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公安等九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处置家庭暴力案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后,建立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9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多机构合作模式,选择在湘乡市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对家庭暴力案件重拳出击,推出一系列“组合拳”,有效地打击和遏制家庭暴力案件的升级。
“组合拳”之一:明确职责
“今天,我们的会议不讲客套话,不讲与案件处理无关的话,并做好案件的保密工作。”湘乡市政法委副书记担任这次联席会议的主持人,一开始就声明会议纪律。《实施办法》中规定,各级政法委对反家庭暴力司法执法工作应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考核,并作为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由民事审判一庭牵头负责,公安机关由治安管理支队牵头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由司法鉴定管理科牵头负责。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检察院、教育、卫生、民政、妇联等部门如何履职,都明确了职责职能和处理程序。
“组合拳”之二:部门联动
当天的联席会议讨论了两个案件,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对案件的处理有了明朗的解释。案主之一的刘某曾多次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到妇联投诉,对实施家庭暴力的丈夫已是忍无可忍,申请离婚,还申请核发人身保护令。为此,湘乡市人民法院专门成立家庭暴力案件合议庭,指导收集相关证据,按程序核发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这将是湘乡市发出的第一份“人身保护令”。在该案的处理中,司法行政机关已安排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做好伤情鉴定,并安排人员进行适当的调解以缓和家庭气氛。教育部门指定刘某的儿子所在的学校,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重点关怀目睹过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妇联组织在反家庭暴力信息平台中通报了这个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主动协调配合各部门做好家庭暴力的介入、干预、调解、跟踪回访等工作。
“组合拳”之三:推出“劝解令”
对另一案件的处理,案件发生地派出所在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处警,按既定程序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控制加害人。在联席会议之后,案件发生地派出所将和人民调解组织、妇联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一道,制发《家庭暴力劝解书》。《实施意见》要求,应当场向当事人宣读《家庭暴力劝解书》内容,并由当事人签名,存档备查。针对该案主属于妊娠中期的孕妇,卫生、计生部门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做好诊疗记录,保存相关证据,协助公安部门调查。
“组合拳”之四:建立机制
《实施办法》对建立预防、制止和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进行了明晰。包括了信息交流制度、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培训制度、危险评估制度、家庭暴力案件统计制度等。值得一提的是危险评估制度和家庭暴力案件统计制度。各部门在干预家庭暴力时,应使用《家庭暴力案件危险性评估量表》,评估家庭暴力案件的危险程度,并在24小时内将评估结果和案件基本信息发布到“多机构合作反家庭暴力信息平台”,以筛查高危案件,并对全部家庭暴力案件进行分级管理和干预。各级公安机关通过社区警务信息平台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警务信息系统,分类建档,以掌握家庭暴力案件相关数据,为有效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参考并及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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