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产名优特商品认定标准出台
29.11.2015 17:33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11月28日,湖南名优特商品认定暨展销中心产品入驻对接会在长沙市岳麓区召开。会议公布了湘产名优特商品的认定标准,今后随意自封“湖南特产”、“湖南土特产”的商品,公信力或许会大打折扣。
湘产名优特商品认定工作由湖南省名优特产商贸协会和长沙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共同承担。申报商品要求具有地区的唯一性、代表性或传统性,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有健全和有效运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在过去3年内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等事故。简单来说,“名”是指知名度高,“优”是指质量优良,“特”是指具有地方特色。
此次名优特商品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28日,目前有意向申报的包括东江鱼集团等200多家企业。申报产品范围要求以食品类、初级农产品类、工艺品类和纪念品类为主。通过认定的商品,将获得认定证书和牌匾,并将被收入“湖南名优特产数据库”,优先进入“湘品出湘”及“湘品六进”工程等相关项目。
湖南名优特商品认定组委会主任李德兴介绍,认定湘产名优特商品,与中央最近提出的“供给侧改革”精神高度吻合,可以让真正好品质的湘品“跨出省门”,在全国乃至全球获得更大的市场占有率。据悉,组委会将陆续组织湘产名优特商品抱团进入著名旅游景点、大型商超、高铁站、高速路加油站、边贸市场等,助力“湘飘天下”。
来源:湖南日报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29.11.2015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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