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二五”国检进步明显
6月16日至17日,全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在徐州召开,会议通报了“十二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检查结果,我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步明显,取得历史性好成绩。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中,湖南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综合排名第12位,其中普通公路排第14位,高速公路排第6位;在全国各省、自治区(不含直辖市)排名中,湖南干线公路管理养护水平综合排名进入前10,排第8位,其中普通公路排第10位、高速公路排第4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被授予被授予“十二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根据十二五“国检”通报,东部地区仍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前15名中有10个东部省市,江苏、北京、上海、辽宁、山东保持全国优秀水平,福建、海南进步明显,浙江、广东有所进步.中部地区总体进步比较明显,安徽保持全国先进前列,湖南、江西、河南进步明显,湖北、吉林在普通国省道上有所进步。西部地区呈不平衡状态,西南地区好于西北地区,重庆进入全国先进前列,陕西仍保持较高水平,四川、云南、广西进步明显,贵州有所进步。
与“十一五”检查结果相比,14个省份名次实现进位,3个省份保持原位,13个省份名次下降。总体上看, 名次变化和养护费用投入密切相关。2011至2014年,全国普通干线公路平均每年每公里投入养护费44.1万元(含改建)。东部省份平均为75.9万元,北京、江苏、上海、天津、浙江超过100万元。中部省份平均为39.5万元,湖南、江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但是黑龙江仅为6.6万元、吉林为23.4万元。西部省份平均为27.5万元,贵州、四川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是青海仅为7.1万元、内蒙古为14.6万元、西藏为14.9万元、广西为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