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男子以货到付款为由 诈骗临澧数老板100多万

17.05.2016  00:45

   原标题: 男子以货到付款为由 诈骗临澧数老板100多万

 

  警方入户调查

  犯罪嫌疑人刘某国

  红网常德站5月16日讯(通讯员 刘琇文 沈新泉)浏阳男子刘某国通过先与商家达成货到付款协议,收到货物之后再以多种借口拒不付款并失联的方式进行诈骗,在临澧县境内骗取的金额高达100余万元。5月13日,临澧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国执行逮捕。5月16日,临澧警方对外通报该案侦破情况。

  2016年春节前夕,临澧县福兴花炮厂股东张某来到新安派出所报警称,从2015年2月至2015年11月期间,被一个叫刘某国的浏阳人以货到付款为由,并以部分履行协议的方式陆续骗取三车花炮,价值约为15万元。

  接报后,新安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与此同时,新安派出所民警又陆续接到县安富花炮厂法人代表傅某、百家缘花炮厂股东张某报案,均称刘某国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大量烟花鞭炮。其中百家缘花炮厂的受害者张某反映,刘某国以一块仅值700余元的假劳力士手表抵了9万多元的货款。

  综合受害人反映的情况,民警辗转山西、广东等地调查取证。经连续3个月的缜密侦查,办案民警逐步掌握了刘某国诈骗罪证。2016年4月5日,刘某国被浏阳市公安局关口派出所抓获后移交我局。经审查,刘某国通过先与商家达成货到付款协议,收到货物之后再以多种借口拒不付款并失联的方式进行诈骗。在临澧县境内,刘某国用此种诈骗手段骗取金额达100余万元。

  5月13日,经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新安派出所民警依法对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国(湖南省浏阳市人,男,现年47岁)执行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