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三大举措”发展家庭农场

26.07.2016  00:10

7月22日,洞口县岩山镇东田家庭农场的120亩早稻全部收割完毕,农场主龙七华说:“今年采用良种、肥料施用到位,又通过专业化的统防统治,早稻有了好收成。”龙七华去年仅种植水稻15亩,今年通过流转土地,共种植了180亩水稻,成立了岩山镇东田家庭农场。2016年洞口县新增了类似的种植业家庭农场96家。近年来,洞口县采取“三大举措”,鼓励发展家庭农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解决了“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提高了洞口县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增加了农业生产效益。

一是政策引导,实现家庭农场健康发展。近年来,洞口县在出台的促进粮食生产、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中,对家庭农场发展进行政策倾斜。如对当年新成立、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经营规模在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增流转面积100亩以上家庭农场每亩奖补100元等。同时,通过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种养殖大户通过承租、承包、转让、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建设家庭农场,顺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潮流。

二是规范管理,促进家庭农场典型引路。洞口县在培育家庭农场的过程中,坚持发展、规范、提升并举,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家庭农场“正规军”。积极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型经营主体,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并针对粮食、生猪、柑桔、水产等不同生产类型的家庭农场,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建设标准,促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发展。通过规范管理,一批先进典型脱颖而出,为全县家庭农场发展树立了榜样。

三是创新模式,提升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洞口县积极鼓励农业企业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建立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的利益联结模式,以“订单”生产、“订单”销售的形式把家庭农场组织起来,实行标准生产、质量追溯和品牌营销,有效解决了单个家庭农场在产品销售上的顾虑,实现农业企业加工原料供应的稳定性,达到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