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管局传达学习段林毅厅长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06.03.2015  13:02

3月4日下午,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会议,集中传达学习段林毅厅长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民政厅关于《湖南省志(综合本)管理卷民政篇》编修工作会议精神。

当日,陈自力局长在向厅党组书记、厅长段林毅同志汇报新年度工作时,段林毅厅长就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建设、当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及社会组织登记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研究力度、制定具体措施。要加强针对性学习研究,形成意见建议,解决好新问题;二是要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水平。要利用年检、评估等时机,对社会组织进行全面规范,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领导干部兼职、行业协会与政府脱钩、社会组织办公用房用车进行清理规范;三是要加强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服务社会组织的能力水平。要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求,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实干型强势团队。要深入探索社会组织有效的管理模式,对社会组织党组织提供及时、有效的工作指导、业务扶持。要加快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大厅建设,尽快投入使用,为社会组织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陈自力局长还传达了民政厅关于《湖南省志(综合本)管理卷民政篇》编修工作会议精神,对局编修工作任务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