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猝死出租房 牵出租客容留失足女卖淫案

11.05.2015  14:21

湘潭在线5月11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童长鸣)利用租来的民房,容留失足女卖淫,妄想坐收不义之财,不料最终作茧自缚。5月10日,记者从湘乡市法院了解到,妇女刘某因容留他人卖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刘某今年54岁,湘乡市人,小学文化,农民。去年下半年,刘某在明知饶某从事卖淫活动的情况下,仍两次容留对方在自己租用的一处民宅内从事不法活动。

同年10月的一天上午,嫖客周某以30元的价格,在店内与饶某发生性关系。在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周某猝死。案发后,刘某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