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1次主任会议

22.04.2015  10:54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1次主任会议

  5月将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4月21日讯(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 蒋素珍 陈潇)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1次主任会议。会议研究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草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勇、徐明华、蒋作斌、陈君文,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程,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全省农业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审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正案)》;审查批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城步苗族自治县奶业发展条例(修订案)》;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研究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根据《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5月至9月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情况,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和洞庭湖地区等流域和区域的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情况,工业水污染的防治情况,城镇水污染防治情况,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情况,饮用水源地和其他特殊水体的保护情况。

  会议还研究了全省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研讨班实施方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