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05.2016  11:04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5月20日讯(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周程)长沙县检察院的荣誉室里,大大小小几十座奖杯奖牌依次陈列,光彩夺目。在15日至17日召开的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长沙县检察院再次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这个重量级奖牌将成为荣誉室的新成员。

  目前,全国共有基层检察院3000余家,湖南省仅有7家单位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而长沙县检察院是长沙地区唯一获奖的基层检察院。记者了解到,2009年,长沙县检察院就获得过“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荣誉称号,今年是第二次获得这个对于基层检察院最高肯定的奖项。

  近年来,长沙县检察院各项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不仅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分类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还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全国检察机关首届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国家级荣誉。

  “获得荣誉本就不易,但是要保持这份荣誉,做到持续优秀,还需要团队所有成员继续共同努力。”长沙县检察院检察长石华告诉记者,长沙县检察院一直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为目标,在工作中不仅做好规定动作,更有创新的理念,下阶段将不断加强长沙县检察院的品牌创建工作。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