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28.09.2018  20:42

  2018年9月27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拥军依法列席了县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7次会议,听取一起贩卖毒品案的全部审议过程,分别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意见,为审委会提供参考。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张学刚、承办检察官屈碧荣一同参加了会议。

   此次审委会研究的是一起疑难、复杂的贩卖毒品案。列席审委会之前,李拥军检察长全面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介绍及案件涉案人员的具体情况和案情细节,查阅了重要证据案卷,在审委会上紧扣案件焦点问题有理、有力、有节阐释了检察机关关于证据采信、犯罪性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为审判机关对案件作出正确判断提供了参考。 

  会上,县法院院长苏基云表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有利于加强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拥军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据悉,县检察院将更加积极地与县法院沟通、协调,努力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开展,在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加强配合,相互学习,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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