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检察:创新涉驾类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成效明显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与速裁程序配套探索非羁押诉讼”的工作任务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长沙市探索建立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处理、非羁押诉讼机制的试点决定,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民生为中心,积极探索交通肇事、危险驾驶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有效应对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高发频发,释放了检察执法“生产力”,经验做法得到省市院的充分肯定并推广。
将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下称“两类”案件)作为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快速办理的突破口,依托试点工作部署进行探索实践,主动与区法院、交警大队、司法局等单位衔接沟通,形成共识,促使驻区交警大队检察室于2017年8月顺利挂牌成立。
检察室成立伊始,即刻派专人常驻检察室,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至今已快速办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案件270余件,检察长王均全以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与区法院院长集中开庭审理了7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案过程中,坚持认真阅卷、仔细讯问犯罪嫌疑人、制作审结报告及起诉书,通过院领导率先垂范,推动该“两类”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机制全面落地,所有案件均按照在两日内作出是否逮捕或起诉的决定,与试点之前的审查期限相比,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环节分别节约71.4%、86.7%的审查周期,大幅提升了诉讼效率。
针对办理普通刑事案件中存在的办案期限长、刑事和解难度高等症结,及时整合案管、侦监、公诉三个科室的职能,集中交由派驻检察室行使,归口侦监部门进行日常管理。派驻检察室统一行使两类案件的审查、法律监督、引导侦查、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等六项职责,同时,建立刑事和解预赔偿金机制改进办案机制,大幅提高了办案效率,释放出检察执法“生产力”。针对“两类”案件案发率高、重特大交通肇事案件中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矛盾突出的特点,坚持以民生为中心,延伸检察职能,通过检察执法服务和保障民生,积极化解矛盾,体现人文关怀,驻区交警大队检察室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60多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0余次。
责编: 审核: 江世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