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顺利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

04.11.2014  17:42

10月27日-29日,以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为组长的省级生态县创建验收组对我县创建省级生态县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验收组重点对我县的基层创建、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生态经济、水源保护、畜禽污染防治等创建工作进行了深入检查,随机走访了现场农户、并对省级生态县申报资料进行详细审查。通过综合测评,验收组通过了我县省级生态县验收。

29日,在桃源县城召开省级生态县验收评审会,县委书记龚德汉、县长唐汇诰、县人大主任魏岳林、县政协主席董莉莉、县人大副主任周福初、县人大副主任胡文科、县政府副县长黄沅敏等主要县级领导、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和创建成员单位一把手参加了评审会议。会上,验收组在观看了我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汇报片,听取县长唐汇诰代表县政府做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报告之后,验收组一致认为:桃源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明发展之路,大力优化产业结构,深化环境污染整治,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弘扬生态文化,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生态县建设成效显著。各项考核指标符合省级生态县的要求,同意通过现场考核验收。

随后,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发表了讲话,并指出桃源县生态创建的四大优势: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全;二是多方联动合力大;三是系统推进亮点多;四是措施有力保障强。同时对桃源今后的生态创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更高标准抓创建;二是更大力度抓创建;三是更广领域抓创建。

最后,县委书记龚德汉表示,桃源县将以此次创建验收为新的起点,继续发扬成绩,努力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不断把我县生态建设提升到新的水平,并对今后的生态创建工作提出了“坚持四个不动摇”的工作措施:一是坚持生态立县不动摇;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不动摇;三是坚持巩固提升不动摇;四是坚持更高目标不动摇。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协同共建机制、全面参与机制、长效投入机制,努力把我县的生态建设提升到新水平,力争2017年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生态县,打造现实版的“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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