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创新农村公路管养机制

27.11.2014  15:36

  农村广大群众能否长期受惠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是关键。“十一五”期,桃源县通过不断创新管养模式,强化管养措施,建立了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长效机制,促进了农村公路交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创新养护责任机制。对所有建成的农村水泥公路统一纳入政府统管范围,实行集中统管、分级负责,采取“四统一、四分级”的方式进行养护管理,即养护路段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养护经费统一核算、分级拨付;养护工程统一运作、分级招标;养护标准统一制定、分级验收。农村公路形成了“乡镇配合,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县、乡、村三级共同养护的责任体系。
  第二、创新养护投入机制。在管好用活上级专项资金的同时,县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实现统一管理、统一验收、统一拨付。
  第三、创新养护运作机制。所有农村公路养护均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方式,分年度、分路段向社会公开招标,依据资质度、诚信度、专业度择优选择养护单位。为了保证农村公路的专业化维修,筹建农村公路专业养护公司,对全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县乡道大型水毁修复工程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维修。
  第四、创新路政管理机制。一是与农村公路管养部门建立路政养护协作机制。路政管理以养护权属划分,县道由县公路处的路政大队负责,乡道由乡镇政府和路政协管员负责,村道采取“村规民约”的形式明确,实行以村为主,县、乡、村三级共管。二是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公安机关直接参与配合打击侵占、破坏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极大地遏制了路政管理恶性事件的发生,有效强化了路政管理权威。三是与法院建立协作机制。实现路政行政处罚与案件审理的直接对接,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

来源: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