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七举措加强安监基础能力建设

17.11.2015  16:20

一是健全基层网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县委常委专职分管安全生产、县政法委书记协管安全生产,并出台“安监机构必须延伸到工业园区,乡镇、村居安监人员必须专职,调整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监员须征求县安委会意见”的三条硬规,全县39个乡镇单独设立乡镇安监站,明确分管领导兼任安监站长,并按照“重点乡镇不少于4名、一般乡镇不少于2人”的标准配备82名专职安监员。各企业也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二是落实基层责任。分层分级明确了县委领导、县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建议、部门行业主管、乡镇属地监管、村居巡查、企业主体责任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又层层明确了县级领导、科局及乡镇班子成员、村居“一组三员”和社会公民的安全生产职责。下发相关文件,逐一明确细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管行业、联乡镇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三是强化基层培训。该县建立了高标准的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两大基地,每年分期举办乡镇安监员培训、村支部书记培训班、企业安全专题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50余期,特别推行了乡镇安监员月培训制度,坚持切合工作要求和安监员实际量身定制授课提纲,通过专家教授现场授课、跟班学习、分组执法、模拟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

四是抓实基层检查。该县建立了“企业一日一自查、村居一周一普查、乡镇、部门一月一检查、两办督查室一季一督查、县委县政府领导半年一巡查”的六级检查制度,为乡镇、企业、村居量身定制了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建筑、农机、电力、水利、消防等18个行业26张安全生产检查表,统一规范了10类工作台账和12种工作报表,形成了“以级定责、以责定标、以标定查、以查定改、以改定绩”的 “五定闭环”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五是拓展基层执法。该县实施乡镇委托执法,坚持委托执法、计划执法、联合执法三招并举,编印了《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手册》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两本手册,制定了《桃源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办法》、《桃源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12项执法工作制度,并采取案卷评议、案件定期回访等活动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精细化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切实筑牢了安全监管防线。

六是保障基层投入。县财政严格按照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逐年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从2014年起按照“人平3元”预算安全发展基金,同时对重大隐患和专项整治实行一事一议,并单列100万元示范创建工作经费,对成功创建省、市级示范乡镇、县级示范村(居)以及创建达标的工贸企业给予奖励,每年全县安全生产投入逾500万元。乡镇也保证了安监工作经费,并按照每月100元标准落实村级安全监管员津贴。

七是严格基层考核。加强安全生产动态评估,严格实行月抽查与季督查挂钩,季督查与年考查挂钩,年考查与上级查挂钩,上级查与总评估挂钩,总评估与责任制挂钩,责任制与责任人挂钩,并逐年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乡镇安全生产考核基分到由最初设立的5分增加到25分,县直单位由最初设立的2分提高到15分,并从今年开始实行绩效评估“不封顶”的倒扣分。同时,按照乡镇和县直单位1万元、村居1000元的标准,设立安全生产责任金,与工作绩效、评先评优、晋升晋级、财政拨款“四挂钩”。

(桃源县安监局/周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