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湘江大堤上建游客中心? 回应:未通过审批
株洲湘江大堤上建起了游客中心,有市民担心施工导致大堤受损,称往年洪水常漫到桩基处。记者 李永亮 摄
株洲湘江大堤上建起了游客中心,有市民担心施工导致大堤受损。国土、规划部门均表示,该项目不可能办证。
■记者 李永亮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讯 近日,有株洲市民发现,该市湘江风光带芦淞大桥下附近大堤建起了一座3层建筑。株洲市水务局称,该项目为风光带游客服务中心,经市政府开会协调,获得了该局许可。
【举报】 湘江大堤建起游客中心
“就要到汛期了,房子还在建。”附近居民王先生介绍,他前段日子在湘江风光带散步时发现,大堤上建起了一座3层建筑,因为施工,还封闭了原来散步的游道。施工现场立了一块蓝色的牌子,上面注明:根据市民及游客的需求,在此位置新增游客服务中心。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网上就有质疑该游客中心合法性的帖子,当地有关部门未予以答复。
【现场】 建筑桩基置于大堤内侧
记者来到施工地点,发现此处横跨在风光带的游道上,下方水泥桩基立在大堤斜坡上,桩基置于大堤内侧,致使大堤原貌发生改变。路面、堤身均有不同程度破坏。该游客服务中心占地约200平方米,3层建筑面积为700平方米左右,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脚手架尚未拆除,3层高的建筑结构清晰可见。施工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已施工一年多,按要求须在6月前完成建设。“以往,洪水经常漫到桩基的位置。”一位市民对该项目的建设表示不解。
另有消息,株洲湘江风光带石峰大桥也将建游客服务中心,目前已进行桩基建设。
【部门】 并未通过国土规划审批
株洲市水务局总工程师黄正平说,湘江风光带游客服务中心建设之初,市政府一位副市长曾主持召开协调会,水务局最终同意了该项目建设。“一层是架空层,使用部分都在(洪水)水位以上。”
黄正平告诉记者,游客服务中心确实在行洪区域内,属于河道管理范围。鉴于汛期将至,日前该局下发了一个督办函,要求建设方抓紧施工,在汛期前完成项目建设,并制定安全度汛方案报水务部门审批。
“没有任何手续,说是物业用房,即便是临时用地,也不可能批,不符合条件。”株洲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工作人员说,该项目的用地不可能获得国土部门的审批。
“国土不批,规划不可能批。”株洲市规划局办公室一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项目未获得该局的审批发证。
质疑
方便市民还是商业获利?
游客服务中心的建设方为株洲市湘江集团,该集团对外宣称,之所以启建该项目,是因为芦淞大桥与石峰大桥之间人流量的增加,现有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当前需要。
“游客的服务设施比较少。”一位曾参与政府协调会的人士回忆,政府开协调会时建设方说,该项目主要是增加服务功能,比如增设厕所等,方便市民、游客。
但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该项目尚未建成,湘江集团便启动了该项目的招租。上个月底,一家茶叶公司成功中标租下该游客服务中心,租金、物业费高达每月155.5元/。目前株洲河西芦淞大桥周边门面租金为50元/左右。
“是按照百年一遇的洪水建的。”湘江集团经营公司总经理凌顺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游客服务中心的建设属于湘江风光带的续建项目,建风光带的时候赶工期,不可能全部建完。他还否认了靠游客中心招商获利的质疑,“收租金也就是几万,我们投入的费用达到100多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条明确,建设跨河、穿河、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