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省行政村 基本达到整洁乡村标准——访全国人大代表、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袁延文

11.03.2019  10:53



农村人居环境是城乡差距的一个典型表现,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袁延文在接受湖南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要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到2020年确保全省所有行政村基本达到整洁乡村标准,在此基础上每年建设省级美丽乡村100个、最美乡村50个。

从“厕所革命”到提升村容村貌,通过这些年的治理,湖南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垃圾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的行政村达到4000多个。袁延文说,下一步,我省将以实施“一拆二改三清四化”行动为抓手,落实农村“空心房”整治,改厕、改圈,清理生活垃圾、沟渠塘坝、畜禽粪污等废弃物,以及农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重点任务。

今年我省确定的12项重点民生实事中,有10项“涉农”,其中4项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包括将新建(改造)100万户以上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1.5万公里通自然村公路等。袁延文表示,将研究制定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推动形成党政“一把手”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局面。

作为一名来自农业战线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工作实践中,袁延文也感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靠财政解决不现实,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都外出务工,也不能违规要求农民筹资筹劳。因此,他建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发动企业帮扶,还可以探索协同推进模式。“比如在湘赣交界的20个县(市、区)开展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突出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产业发展,探索革命老区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新模式新路径,希望得到国家大力支持。”袁延文说,一方面是政策支持,另一方面还要健全乡村建设“造血”机制,通过建强村级基层党组织、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强化农民主体作用等,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打赢实现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