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机票手续费高达四成 长沙市民怒打两年官司

26.05.2016  12:43

  本报5月25日讯 六折买的机票,没赶上飞机,航空公司要扣除机票全价四成的退票费,长沙市民阳曙文状告航空公司索赔事件受到关注。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厦门航空支付阳曙文退票款280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阳曙文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长沙中院,长沙中院以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发回重审。

  今天上午,该案在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重审。

  特价票退票要扣全价四成手续费

  2014 年5月30日,阳曙文买了一张6月2日厦航从重庆飞长沙的6折飞机票,花费620元,机票显示起飞时间为11时45分。6月2日,因为堵车,阳曙文在当日 11时18分赶到机场,被厦门航空工作人员告知:需提前30分钟办理登机手续。因为迟到3分钟,阳曙文未能搭乘该航班。而后证据显示,该航班实际起飞时间是11点56分,比计划时间延迟11分钟。

  阳曙文提出退票,被要求按全价票款的40%收取退票费。多次沟通未果后,阳曙文一纸诉状,将厦航、深圳市特航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退还其购买机票所花费的640元,及支付相关手续费1017元。

  2015年9月,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厦航支付阳曙文退票款280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阳曙文不服判决结果,当庭提起上诉。其后,长沙中院裁定,原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重审将择期宣判

  今天上午,该案在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重审开庭,争议的焦点仍是起飞时间与退票费。阳曙文认为航班实际起飞时间比计划延迟了11分钟,他提前了38分钟到达,应该可办理登机手续。而厦航的法务人员表示,各航空公司都是按计划起飞时间计算。

  退票费方面,阳曙文认为按照全票价收取40%退票费在消费者购票时并没有告知,且收费由航空公司单方面决定,并不合理。“要是我买的三折票,按照退票的规定,岂不是还要倒给一成的钱给航空公司?”航空公司认为退票费相关规定在官网可查询,已尽到告知义务。

  庭审后,法院将择期宣判。

  2015 年,该案第一次一审时,阳曙文还是长沙市芙蓉区法院的一名法官。当年年底,阳曙文从法院辞职。谈到打官司的初衷,阳曙文坦言,最开始是想争一口气,现在是希望争取消费者平等话语权。为了几百元的案子,他花费不少,相关部门也曾组织调解,但他要求不仅是退还票款,还要航空公司赔偿,哪怕赔偿1块钱。“希望消费者在应对航空公司、银行等强势部门时,能积极主动维权,推动这些部门改进服务态度和质量。”阳曙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