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长沙经开区企业“年审”改“年报”

15.10.2014  10:54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0月15日讯(见习记者 蒋云侠)近日,记者从长沙经开区工商分局获悉,企业工商年审改为年报了,从本月开始企业可在网上自行提交2013年度报告,实行网上报送。另外,与之前年审不同的是,实行年报之后企业多了一项权利,即有权决定是否公布亏盈信息。

  据悉,今年2月国务院正式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决定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以下简称“年报制度”)。8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相继颁布,均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区工商分局监管科工作人员李鸣告诉记者,根据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申报并公示年度报告。

  由于年报制度从今年10月1日起才正式实施,因此企业2013年度的年度报告申报时间调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年度报告均按条例规定,为下一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值得注意的是,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年报的企业将会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介绍,企业可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gsxt.hnaic.gov.cn)依法申报2013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需要覆盖的内容还包括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企业可在填报过程中,自主决定这一类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李鸣说。

  “每到年检都要跑前跑后,还要缴纳一些费用。”说起年审,园区某重工企业负责年审的小刘觉得麻烦不已。如今改为年报,企业只需提交联络员备案,自己可以在办公室操作网上报送。“网上提交年报让我们这些跑腿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真是一大贴心举措。”说起新制度,小刘很是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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