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调整 2017年起施行
16.05.2016 11:28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原标题: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调整)
本报长沙讯近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于2017年开始施行,其中影视节目制作类专业使用编导类专业的考试大纲。
音乐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等。
舞蹈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的舞蹈基本功的掌握程度;对舞蹈作品风格的把握能力和肢体表现力;根据音乐风格和情绪进行即兴舞蹈的能力等。
美术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的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美术类省统考共3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
播主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的普通话语音、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艺术修养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
编导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所需的知识、能力和潜质。
服饰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服装表演所规定的形体条件、模特表演能力、音乐感受能力、良好的艺术修养及审美能力等。
书法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所需的能力和潜质。
摄影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对广播影视常识、摄影基础常识的了解程度;对影视作品的理解与感悟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将来学习本专业的潜在素质。
考生可以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www.hneao.edu.cn或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查询考试大纲的详细内容。(记者范典 实习生毛鹏)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16.05.2016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