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国税局:营改增红利落地有声
自今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以来,西藏昌都市国税局采取多项措施,优化纳税服务,为当地纳税人提供优质的办税服务,让纳税人真切感受到营改增政策带来的红利,让更多的营改增试点企业利用国家政策红利来促进自身的发展,也为昌都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昌都市洛隆县卓玛拉措大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主要经营住宿、茶楼等业务。自全面推开营改增以来,该酒店负责人宋光大经常到国税局了解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以及营改增后税率的变化、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步骤和申报流程等。得知营改增以后按3%的税率征收后,宋光大告诉记者:“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对企业来说是一次机遇,我们可以用享受到的国家政策红利建造一些基础设施,把企业做大做强,让更多的人受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健全企业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使企业更加规范,更加有生命力。”
西藏藏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芒康分公司行业门类为住宿和餐饮业,属于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行业范畴,并于今年5月1日完成了税制转换。营改增试点工作推行以来,该公司税负有了显著下降。今年6月,该公司销售总额为27万元(含税),营改增之后的税负为8808.6元,营改增之前的税负为1.5万元,总体税负下降6312.8元。该公司会计李新孝高兴地说:“营改增以后,税负有了明显下降。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将节省下来的税款用来支持企业建设、优化服务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无异于雪中送炭。希望营改增之后的各项优惠政策能够一如既往地稳定执行下去,带给纳税人更多的实惠。”不仅如此,李新孝还提出,希望税务机关继续优化申报功能,减轻企业压力。
在昌都市八宿县,八宿宾馆负责人黄小斌说:“今年6月、7月申报应纳税销售额13万元、17.8万元,营改增以前按5%缴纳营业税合计15400元,现在营改增后按征收率3%缴纳增值税合计8971元,少缴纳税款6429元,使税负降低41.8%。如果按照这两个月估算,以后每年至少可以少缴纳税款4.3万元左右。往后经济会更好,来西藏旅游的人更多,减税金额也会更多。”
营业税制度改为增值税制度,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财务审核。相对营业税,增值税的计算要复杂一些,收入入账的方法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黄小斌谈道:“营改增后不仅可以提供餐饮住宿普通发票,根据客户需求还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代开),相比营改增前更能满足消费者需求。营改增后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软件升级版开具发票,相比老旧的税款收款机更方便,操作简单,电脑键盘打字输入比税款机的输入更简便快捷,避免开票错误,可以大大节约开票时间。”不仅如此,黄小斌还认为营改增后申报更方便,升级版只需要打开软件就可以自动申报清卡,不用去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省时又省力。发票也更规范,统一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相比原来的卷式发票,纸张更大更美观也不易丢失,联次多方便做账,也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
昌都市察雅县兴愿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于2012年,主要从事住宿餐饮服务行业。采访中,谈到对营改增的认识时,该公司负责人洛泽告诉记者:“按照新规定,不论是从销售额还是财务核算方面,我们都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从原来营业税的5%调整为增值税的3%,税负下降明显。今年5月和6月,我们企业共开具发票23万元。若是按之前5%的税率,需要缴纳营业税11500元,但是营改增后,只需要缴纳增值税6699元,税负大幅下降。”
据悉,察雅县实行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非常明显,试点方案规定销售额500万元作为分界点,销售额小于500万元的企业可以选择做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旦划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就从原来营业税的3%或5%,调整为增值税简易征收的税率3%,税负下降超过40%,这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当地纳税人对营改增全面铺开大力配合,纷纷表示坚决支持国家新一轮税制改革,抓紧更换硬件设备,尽快做好防伪税控升级版系统开具发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