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今年6月30日起将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13.06.2016  21:54

  原标题: 今年6月30日起 吉首市将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新闻发布会现场

  湘西网6月13日讯(记者 孙莹 谢杰)“6月30日起,吉首市将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原来由有关部门分散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交由吉首市国土资源局承担,行业管理职责继续由原主管部门承担……”这是记者在昨天下午召开的吉首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悉,为确保持续登记发证能力,做好发证系统封闭测试,吉首市将于6月15日至6月29日进入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将停止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林业局等部门的原《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等相关登记发证的业务办理,至6月 30日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时,全市范围(湘西州经开区管理区域除外)的不动产权利登记将统一由吉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根据“不变不换”、“发新停旧”的原则,市民现持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新旧证书可并行使用,不强制更换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