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起南航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04.11.2014  18:31

  从明天(出票日期)开始,旅客坐飞机出行,燃油附加费又可少掏点钱了。记者从南航获悉,自2014年11月5日(出票日期)起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一、自2014年11月5日(出票日期)起,销售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70元。

  二、婴儿免收燃油附加。

  三、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

  四、使用国际客票销售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取。

  五、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潇湘晨报长沙11月4日讯 记者谢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