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财政局:新常态 新思维 新举措 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05.01.2015  18:10

  201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增收节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严格落实结构性减税免费政策。深入实施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活市场活力。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在进一步提高专项创新投入规模及比例的同时,通过股权投资、财政贴息、研发奖励等方式,引导资源要素向科技创新领域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统筹安排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提高运用基金投入、股权投资、以奖代补等市场化分配方式的比重,重点支持现代物流、健康养老、文化教育、休闲旅游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转方式调结构。

  2.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继续深化财政五大改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财政管理创新。一是加快构建完整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拓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启动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纳入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试点。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挂钩机制,探索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着力规范财税征管秩序。要坚持依法征税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税费政策,营造良好的财税发展环境。要开展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对我市现行各类财税优惠政策,特别是各级各部门以会议纪要、与企业签订合同、“一事一议”等形式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逐步建立优惠政策清单制度。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执收和缴库,着力做实财政收入。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至所有预算单位以及50万元以上项目,与部门预算实现“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四是建设以现代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六位一体”管理模式。以信息化为支撑,稳步推进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六位一体”的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努力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的最大化。

  3.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一是严控新增债务。要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的调控和统筹力度,对政府性债务严格实行限额管理,加快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二是逐步化解存量债务。财政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在建项目资金需求,加快建立政府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要督促园区和投融资平台制定偿债计划,明确偿债时限,切实承担偿债责任。三是大力推动PPP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要成立全市PPP项目发展中心,坚持在政府公共投资领域,积极运用PPP融资模式创新,重点保障“两供两治”、保障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在市政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要率先推进平台公司的发展转型,支持运转良好的政府投融资平台成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

  4.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继续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努力争取和筹措各类就业创业资金,重点开展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就业援助工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和完善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继续深化社会救助一体化工作,用2-3年的时间,逐步推进城市区农村低保B、C类对象供养标准城乡一体化,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和率先小康。着力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工作。推进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加大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居家养老、校外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先期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试点。

  5.夯实财政基层基础工作。一是适时调整市区财政体制。要合理确定市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逐步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市区财政运行新体制。二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在财政“省直管县”的基础上,仍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农业产业、重点农业项目和重点涉农工作的扶持力度,确保全市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三是加强对县区、园区的财政管理。着力加强对县区、园区财政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规范财政资金操作流程,重点督促加强债务管理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基层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基层财政干部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坚持从宏观政策、依法行政、财政业务等多方面,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塑造财政干部良好形象。


[稿源:湘潭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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