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胡旭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6.12.2014  01:09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胡旭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湘政人[2014]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胡旭曦同志的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

  曾启尚同志任省戒毒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欧程远同志任省供销合作总社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供销合作总社副巡视员职务;

  邵伏先同志任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