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胡旭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湘政人[2014]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胡旭曦同志的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
曾启尚同志任省戒毒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欧程远同志任省供销合作总社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供销合作总社副巡视员职务;
邵伏先同志任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