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衡阳市委员会关于黄保锦同志任职的决定

09.02.2015  16:09

  ( 2015年2月6日政协衡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通过)

   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衡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通过:

   黄保锦同志任政协衡阳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黄保锦同志简介:

  1982.07——1986.07华东地质学院分析系工业分析专业学生

  1986.07——1992.12 301大队办公室秘书、机关团总支书记

  1992.12——1993.07 核工业四院南方分院党办主任

  1993.07——1997.06 核工业25公司团委副书记、宣传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1997.06——1998.08 衡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科员

  1998.08——1999.10 衡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科科长

  1999.10——2000.11 衡阳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学习文史科科长

  2000.11——2001.11 衡阳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副主任

  2001.11——2004.11 衡阳市建工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2.03——2003.0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市场司施工处挂职任副处长)(2003.09——2006.06 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班学员)

  2004.11——2010.12 衡阳市建工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0.12——2013.12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3.12——2014.03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03——2014.04 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副书记

  2014.04——2015.01 衡阳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

  2015.01——2015.02 衡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候选人

  2015.02—— 衡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衡阳市第十届市委委员)

  来源:红网衡阳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