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春风,拂绿三湘之野

09.02.2015  19:35

解读

  省委农办副主任、

  省农委副主任钟正洪:

  以改革破解“紧箍咒”

  随着国内外环境条件变化和长期粗放式经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特别是面临着生产成本上升、财政补贴压力加大这两大“天花板”,以及环境、资源双重约束这两道“紧箍咒”。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就是要以改革破解“天花板”、“紧箍咒”。

  “天花板”、“紧箍咒”,湖南农业难念的“经”

  与全国相比,湖南农业面临的挑战尤为严峻。

  先说两大“天花板”。当前,我省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如生猪出栏价低于600元/50公斤的话,养殖户就要亏本。这中间既有传统原因,比如大多数家庭经营规模小,降低成本难度大;也有新出现的因素,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工资上涨等。据测算,近5年来,每亩农业生产成本翻了一番。成本因素直接推动了农产品价格上涨,而农民收益并未相应增加。

  湖南几大主打农产品如粮食、生猪、棉花、油料等,价格已经大幅高于国际市场,甚至比国际到岸价还高。这也导致近几年相关农产品进口数量持续增加,而国内部分农产品库存高企。与此同时,种粮等农业补贴已逼近国际标准的上限。如何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是一大新课题。

  再说两道“紧箍咒”。我省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丰”,农民增收实现“十一连快”。然而,在粮食连年丰收的背后,我省农业持续发展的压力明显加大:一方面,我省农业资源禀赋不足,人均耕地仅0.83亩,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另一方面,农业生产过度依赖农药和化肥投入,造成土壤地力下降,个别地区已达到环境承载极限,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一手抓“地”,一手抓“谁来种地”

  靠什么破解“天花板”、“紧箍咒”?只有靠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关键是两手发力,一手抓“地”,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手抓“谁来种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在“三块地”上下功夫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试点。2011年以来,按照中农办、农业部等六部委的统一部署,我省先后在湘乡、双峰、桃江、岳阳、溆浦5县市的14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摸索积累经验。2014年,全省共有15个县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试点,其中澧县为国家级试点县,桃江县、新田县为省级试点县,面上还有14个乡镇、500多个村开展了试点,永州全市推进试点。2014年,湖南成为全国9个整省推进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省之一,将在2017年前(比全国提前一年)基本完成试点。确权登记颁证,目的是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赋予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真正让农村集体成员享受到改革成果。今年,我省将选择4个地方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对农民宅基地,要审慎推进改革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十分敏感,牵涉面广,绝对不能抢跑越线。要按照中央要求,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的新机制。目前,我省浏阳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房、林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综合试点,已被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作为全国30个试点之一。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重点在“三件事”上下功夫

  —加快培养职业农民。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我省力争到2017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家庭农场是承包农户的升级版,是我们今后支持发展的一个方向。当前我省有种粮大户14万多户,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超过70%,培育家庭农场要从这些规模种养大户中抓起。

  —加快培育以农民专业合作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省现有3万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0%左右,但还远远不够。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意见》,近5年重点扶持1万家省级示范社,鼓励发展农民合作联社。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密切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支持合作经营、企业经营、集体经营。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多元主体为支撑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力度,鼓励社会多元主体投身农业服务行业,大力推广“安邦”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

  进展

  2014,湖南农村改革

  顺利开局

  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元年,我省农村改革顺利开局。记者从省委农村改革专项小组获悉,我省去年围绕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机制、创新城乡统筹发展机制等4个方面,启动实施了24项农村改革,初见成效。

  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启动实施“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和“百片千园万名”科技兴农工程,启动实施长株潭地区170万亩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和14万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在20个县(市、区)推进综合监管、农业标准化和诚信建设三项试点示范,实施湘江流域禁养区规模养殖退出工程。

  多元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农民合作社突破3万家,比2013年增加7000家左右,有144家农民合作社进入国家级示范社行列,承租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发展到14万余户。实施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整县试点,在105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培训3.5万人,认定发证新型职业农民3157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5.1万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56家,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同比增长21%,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重由前年的1.1∶1提高到1.9∶1。

  农业社会化服务明显加强。在桃源、赫山、宁乡等6个县(市、区)开展了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在119个县(市、区)实施了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涌现出宁乡卫红米业、衡阳安邦公司、花垣德农牧业等一大批先进社会化服务组织。政府购买服务已经破题,代耕模式、委托模式、订单模式、保姆模式、菜单模式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不断涌现,服务方式从单一服务向产前、产中、产后等多环节、全程式服务转型。

  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68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110个县(市、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全省累计流转耕地1380万亩,同比增加11.9%,耕地集中率达28.9%。集体林地流转面积1200万亩,占确权林地面积的7.8%。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平稳开展。选择长沙县、资兴市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试点。在长沙县双河村、常德市武陵区夹街村等5个村启动省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每个市(州)和县(市、区)都开展了试点。筹建完成中部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对全省120个市、县级林权交易机构进行整合优化,基本实现了省、市(州)、县(市、区)林权交易平台网络互联互通。

  农村要素支撑进一步增强。在湘乡、澧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了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选择澧县、华容、攸县、安化4县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沅陵县先行先试创办了2家农民创业资金互助社,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动产所有权、农民合作社股权等纳入抵(质)押贷款业务,实现了农村物权与融资有效结合。农业保险试点扩大,烟叶、鸡、鸭、鹅、甲鱼、湘莲等特色农产品纳入保险补贴范围,开展了农机互助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