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立副厅长中环报撰文:改善水环境质量 打造绿色洞庭湖

24.05.2016  19:57

      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也是长江干流的重要前置库和生态净化池。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洞庭湖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尤其是总氮、总磷超标问题突出,富营养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大洞庭湖保护和治理力度,2015年,湖南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今年3月,在益阳市启动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迅速掀起了整治热潮。

  笔者曾参与组织2007年洞庭湖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多次深入调研洞庭湖保护和治理工作,并实地考察过琵琶湖、太湖、洱海等国内外湖泊的保护与治理,根据多方面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结合湘江保护和治理、水质良好湖泊保护等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治理洞庭湖水污染、打造绿色洞庭湖提出如下5点建议。

  在范围上须坚持四水一湖同治

  洞庭湖北纳长江的松滋、太平、藕池三口来水,南和西接湘、资、沅、澧四水,并最终由岳阳城陵矶注入长江。为掌握污染成因,湖南省环保厅组织对湖区污染源及水域(含湖泊、水库、河流、沟渠)水环境质量情况等进行了系统调查整理。根据统计分析,2014年,入湖河流共输入51.12万吨总氮和2.35万吨总磷,分别来自湘、资、沅、澧四水,长江三口以及环湖周边河流,其中湘、资、沅、澧四水和湖区周边河流输入分别占73.9%和60.6%,是洞庭湖污染的主要来源。同时,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于总磷,河流Ⅲ标准限值为湖泊Ⅲ标准限值的4倍。为确保洞庭湖总氮、总磷浓度持续下降,必须坚持湘、资、沅、澧四水及湖区周边区域同治,统筹好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湖内外的关系,加大保护和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削减入湖总氮、总磷等污染物总量。

  根据水系和行政区划等实际情况,湖南省在洞庭湖流域科学划定了18个水污染控制单元,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的要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和协调指导力度,确保地方政府守好自己的责任田,实现区域联防联控、联动发力。

  在内容上须坚持五水共治

  洞庭湖污染物来源主要包括工业废水、农田径流(包括湖区小沟、小渠等黑臭水体)、 畜禽(水产)养殖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等5种废水。通过近年来的持续努力,湖南省工业废水的污染物排放量逐年下降,县级以上城镇全部建成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污染减排潜力不大。

  通过调查,2014年,环洞庭湖河流输入总氮、总磷中,农田径流(沟、渠)、畜禽(水产)养殖废水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合计所占比例分别达到65.2%和77.8%。相对于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这3类废水的治理工作严重滞后。目前,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才刚起步,只有6%左右的乡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废水直排问题突出,投肥养鱼现象普遍。同时,湖区农药、化肥使用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4倍、1.5倍,农田径流污染治理基本为空白,湖区小沟、小渠淤积严重,黑河、臭河和垃圾河较为普遍。这些问题既是保护和治理工作的短板,也是污染减排的潜力所在、关键所在。为此,湖南省必须坚持五水共治,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载体,在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工业废水、城镇生活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逐步转变工作重心,协同推进农田径流(沟、渠)、畜禽(水产)养殖废水和农村生活污水的综合整治。

  在方法上须坚持标本兼治

  保持湖泊生态健康需要标本兼治,在严格控制污染物输入总量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湖泊的生态环境容量。为了控制污染物排放,在加大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源排查整治力度的同时,结合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加快淘汰“十小”企业等落后产能,消化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过剩产能,并积极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努力使全省产业结构变轻、发展模式变绿、经济效益变好。

  为了扩大湖泊环境容量,一方面要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建设河道两侧、湖滨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利用自然生态方法增强区域污染物净化能力。如云南省大理州洱海在环湖50米范围内的水体中种植水生植物,构建了一道生态“过滤网”、“净化网”。另一方面,要以河湖水系、调蓄工程和引排工程为依托,有序推进湖区水系连通,通过科学调水保证生态流量,提升区域污染物消纳能力。湖南省沅江市“五湖连通”工程就是好的典型,通过激活区域水系,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当前,各地要认真实施好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和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并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人工湿地、生态浮岛。

  在策略上须坚持防治并举

  为了更好地保护洞庭湖,必须坚持防治并举的原则,加大源头保护力度。通过生态红线划定,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供给侧改革的作用,严格重污染项目准入,引导企业入工业园区聚集发展、集中治污,避免污染扩散。加快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工程,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总量。严格划定并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通过种养平衡、综合利用消化畜禽养殖污染物。全面禁止投肥养鱼,避免水体破坏。常德津市西毛里湖的经验值得推广,其从2014年开始禁止投肥养殖后,通过生态养殖,湖水由Ⅳ类上升为Ⅲ类,鱼品质也随之变好,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步增长。加强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并着重引导人民群众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严格保护湖滨生态敏感区,留下更多的自然修复空间。

  当前,要着重把一批Ⅲ类水质以上的水体保护好(包括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水体),如西毛里湖、铁山水库、王家厂水库、三仙湖、皂市水库等。这些湖库已纳入国家“十三五”良好湖泊保护规划,其中西毛里湖、铁山水库等已得到国家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黄石水库等也得到省财政资金的一定支持。按照“一湖一策”的原则,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强源头保护。这方面常德市的工作走在前面。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区水环境保护的通告,将污染预防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在手段上须坚持同步综合施策

  洞庭湖保护和治理以畅通水、节约水、净化水为目标,在推动各地同步加大工程项目建设力度的同时,要结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采取行政、市场、经济和法律等手段,确保各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落实各方责任,真正做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由于洞庭湖保护和治理涉及岳阳、常德、益阳3市及长沙望城县,为确保各地抓好工作落实,湖南省政府可统一出台禁止投肥养鱼、粗养珍珠等有关规定,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各地标准统一、步调一致。要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全面落实依法治水、依法用水、依法护水,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可考虑由省人大出台《洞庭湖水环境保护条例》,为地方政府保护和治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要以科技支撑为基础,依托科学事实、科研数据、科技成果进行科学决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要以市场为导向,深入实施生态补偿、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绿色信贷、合同环境服务等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以共建共享为核心,以生态红利凝聚民心,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建设、共同分享。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综合施策着力构建长效体制机制,切实提升洞庭湖保护和治理能力。(原文载2015年5月16日中国环境报3版)